

第一條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辦發〔2019〕43號)和《中共吉林市委辦公室、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磐石市關于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吉市辦字〔2019〕130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磐石市阜康街道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阜康街道黨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機關,是街道各類組織、上級部門延伸機構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對街道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街道黨的建設和鄉村振興全面負責;磐石市阜康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阜康街道辦事處)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根據街道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資源稟賦,確定功能定位,加快職能轉變步伐,推進區域發展。
第三條 阜康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堅持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統籌抓好轄區內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加強基層意識形態工作。
(二)統籌區域發展。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轄區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合理確定經濟發展職能,把經濟工作重心轉移到推進產業升級、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上來。統籌做好企業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各項政策,規范“三資”管理工作。
(三)組織公共服務。推進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村(社區)延伸。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社、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各領域相關政策。
(四)實施綜合管理。負責對轄區內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等綜合性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能。統籌協調部門派駐機構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層治理職責,著力解決城鎮化發展進程中的各種問題。加強和完善經濟發展、綜合執法、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職能。負責對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指導,對轄區住宅小區開展綜合管理。
(五)動員社會參與。堅持以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動員指導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社區)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轄區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街道、村(社區)發展服務。做實做強由黨建引領的基層共治基本單元,構建黨組織統一領導、各類組織積極協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治理體系。
(六)領導基層治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在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進社會主義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做好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工作,發揮村(居)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提高基層自治整體水平。
(七)維護安全穩定。落實安全穩定工作部署。負責轄區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管理等有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等。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實現轄區安全監管執法和綜合治理網格化、一體化,提高公共安全體系精細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街道便民服務平臺,推進審批服務事項向便民服務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務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到位、權限到位。推進街道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加快實現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九)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阜康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設下列綜合性辦事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會務、文書、信息、保密、檔案、財務、資產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工作部署的落實、督辦、檢查工作。負責牽頭推進“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統籌協調下放審批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機構編制、人事、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宣傳、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關工委工作,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村級(社區)黨建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工作。統籌推進轄區人才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多網合一”等工作。協調開展邪教防范、法治宣傳、社區戒毒、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督促轄區單位和村(居)民落實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的治安問題。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具體承擔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等工作職責。落實人社、醫保、退役軍人、民政、教育、文化旅游、體育、交通、食品安全、衛生健康、人口計生、經貿、統計、殘聯、紅十字會等領域的有關政策。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農業農村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落實農業農村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相關政策;推進農業(畜牧)、林業、水利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保護利用工作;指導監督農村“三資”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按職責分工承擔轄區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本轄區扶貧開發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扶貧開發相關政策,承擔扶貧措施制定、扶貧項目組織實施、資金使用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推動產業扶貧、健康扶貧、教育扶貧、就業扶貧及低保兜底保障等政策落實;負責轄區內貧困對象建檔立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精準識別、動態調整、精準退出和精準施策等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安置等工作。負責全街道范圍內農村房屋的產籍產權工作。承擔轄區內生態環境、市容環衛、綠化美化、環境整治、村屯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街道人大、紀檢監察、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并開展工作。
咨詢電話:0432-65257800
辦公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經開總部大廈
主要負責人:董連峰
辦公時間: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上述時間節假日除外